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落实市委书记王会勇同志要求,切实减轻我市贫困人员看病就医负担,市人社局党组迅速研究,印发文件,对贫困患者住院100%使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实现贫困患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确保我市贫困人员实际住院医疗保障救助比例达到95%及以上。
针对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专题会议提出的,贫困群众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问题。市人社局党组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考核问责,最大限度的减少贫困人口就医自付费用项目。3月23日联合市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对部分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的通知》(邢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加强我市医保扶贫工作力度,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实现贫困患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市内医院住院,医院要100%使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签订《同意书》。对在一、二级医院住院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措施帮扶后,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由医院承担,以确保贫困人员实际住院医疗保障救助比例不低于95%。对违反规定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医务人员,一经发现要取消1次晋升职称资格,暂停执业医师资格半年,单位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