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公布施行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公布施行,进一步将我市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深入推进法治邢台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悉,我市共有主要行洪、排沥河道21条,在保障行洪泄洪安全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河道采砂活动中无证盗采、越界开采、超量开采、弃料随意堆放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行洪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推进依法治砂工作进程,维护正常采砂秩序,更好地保护和改善河道周边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起草了该《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