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邢政办字〔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18年3月23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
邢台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创双服”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改革获得感,现就推进“两不见面”(市场主体、项目单位不与多职能部门见面,不与征地、拆迁等相关方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聚焦项目单位(企业)所需所急,树立“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的理念,以“不见面、最简便、快办成”为改革方向,坚持“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集中审批、无偿代办、高效服务、快速办结”,全力打造效率最高、流程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先从总投资1亿元以上生产性实体项目开始试点;逐步扩大到“3+1”类企业(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三类企业和全市纳税百强生产性实体企业)及市、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二)服务事项。 1.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审批、企业发展要素保障审批等问题(见附件1)。 2.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见附件2)。 (三)服务流程。 1.审批工作流程(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1)“一窗受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承担审批服务事项接待、咨询,受理申请、上传、分办,结果统一送达,实现“进一扇门”“出一个窗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即时受理;不能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情况按照约定方式(电子文件、邮递等)及时送达申请人。 (2)“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实施网上审批,实现事项受理、审批“一网通办”,切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3)“容缺办理”。推行缺非要件“容缺受理”,缺非主要材料“承诺办理”,项目单位(企业)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传真等形式补交可容缺受理、承诺提交的材料。 2.服务工作流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申请。项目单位(企业)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 (2)受理。建立项目单位(企业)服务事项台账,记录项目单位(企业)名称、所需办理事项。需要签订委托书的,与项目单位(企业)签订委托书。 (3)跑办。针对项目单位(企业)申请,加强与属地政府、市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4)反馈。事项办结后,第一时间回复委托项目单位(企业)。 (四)服务手段。 1.实行“金牌代办员”制度,“一对一”代办审批(服务)事项,真正实现“两不见面”。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代办事项,抽调专人专门负责跑办代办事项。 2.与项目单位(企业)建立“四个一”服务直通车(一部固话、一部手机、一个邮箱、一个微信),构建畅通沟通渠道,做到无障碍服务。 3.积极利用“互联网+”,实行“网上申请、在线办理、邮递送达”的审批(服务)模式,真正方便项目单位(企业)。 4.打造“中介超市”。按照“自由选择、公开承诺、诚信标价、规范合同、纳入监督”的原则,搭建“中介超市”服务平台,为项目单位(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第三方服务。 5.推行“无休日预约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服务对象预约的时间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为项目单位(企业)提供“全天候”服务。 (五)服务评估。 建立“两不见面”绩效评估机制,由项目单位(企业)对审批(服务)代办工作进行即时评价,审批(服务)办公室对相关部门、服务单位的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即时评价,被评价为差的部门或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书面说明,连续两次被评价为差的,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邢台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事项、审批事项两个专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兴连根、吕瑞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 (二)梯次有序推进。坚持“先试点、后全推”,上半年,将清河县、威县、临西县、开发区作为改革试点,4月上旬正式启动实施。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4月份召开试点观摩会议,总结评估效果。下半年,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职能部门对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办公室交办的事项要立即答复,限时办结。市“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推进“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慢办、怠办、拖办、不办等行为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影响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四)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积极发现、挖掘和宣传“两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市大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