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邢政办字〔201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邢台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7月23日前通过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县(市、区)政府部门也要将本部门实施方案报本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