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LB2018-XTZGC05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10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国瑞 0319-32781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A17号宁洋商务楼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莹莹 0319-2126188 采购预算金额:7855661.00 采购用途 :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A标段:团结大街和市区部分路口机非护栏安装工程;B标段:团结大街、襄都路施划交通标线和市区部分路口、路段应急交通标线施划及粘贴标志工程;C标段:市区部分路口交通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7855661元,其中A标段:4013710.08元,B标段:2065703.92元,C标段:1776247元。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杆)、交通电缆、交通通讯光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监控、抓拍系统等)且具有相关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投A、B标段时需具备以下资质: ⑴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信用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报名,投标人应从公示系统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8、投标人投B、C标段时须提供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 JT/T 280-2004的普通溶剂型(常温)标线涂料、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生产商具有的标线材料《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司公章视为原件。),检测报告内必须附有检测数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以上第2-8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注册,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不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11 时刻说明:2018年07月05日00时00分至2018年07月11日23时59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7 09:00 开标时间:2018-07-27 09: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9-2126188 备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253.156:8088/portal/zyjy/Info?sym=news&||'id=40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